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东省第八届
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
粤府函〔2019〕195号
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》(粤府办〔2004〕108号)和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结果,省政府批准授予《经济特区与中国道路》等56项成果一等奖;授予《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本性》等119项成果二等奖;授予《公共理性与民主理想》等55项成果三等奖。
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,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,努力提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,占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高地,当好党委政府的“思想库”“智囊团”,为我省实现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”、当好“两个重要窗口”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附件:广东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
广东省人民政府
2019年6月29日